书源的生活与民法典民事权利之旅
在阳光暖煦、街道车水马龙的锦程市,书源怀揣着对生活的热爱与憧憬,开启了一段又一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民事权利紧密相连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生活的真实写照,见证着书源在维护权利过程中的成长,也展现出民法典在生活里不可替代的作用。
萌芽:版权意识的觉醒
书源从小就对文字有着特殊的情感,热衷于写作。学生时代,她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读,还在各类作文比赛中多次获奖。工作之余,书源喜欢将自己的生活感悟、奇思妙想写成故事,发布在个人博客上。凭借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笔触,书源收获了不少读者的喜爱,博客流量持续上升。
一天,书源像往常一样在网上浏览,无意间发现一家知名网站上的一篇文章,内容与自己发布在博客上的一篇故事高度相似,连一些细节描写都如出一辙。可这篇文章的作者署名并非书源,网站也未向她支付任何报酬或征得同意。
书源又气又急,她深知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等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书源的故事属于文学作品,受法律保护。
书源决定采取行动。她先是收集侵权文章与自己原作的对比证据,以及文章发布时间等信息,随后向侵权网站发送律师函,要求网站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网站起初试图推诿,声称无法确定文章来源。但书源毫不退缩,表明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网站最终删除了侵权文章,向书源公开道歉,并给予了相应赔偿。
这次经历让书源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此后,她在每一篇作品发布时,都会声明版权,还会定期检查网络,防止类似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碰撞:消费权益的捍卫
一个周末,书源路过一家电子产品店,看到一款心仪己久的平板电脑正在促销。销售员热情介绍,称这款平板电脑性能卓越,具备多种功能,还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服务。书源心动不己,当即付款购买。
然而,使用不到一个月,平板电脑就频繁出现死机、卡顿等问题。书源带着电脑来到店铺,要求维修。可店员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先是称故障是书源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属于保修范围,后又表示需要收取高额维修费用。
书源据理力争,《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提供真实信息,履行承诺的售后服务。书源向店员出示购买凭证和保修卡,明确指出商家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店员依旧拒绝,书源果断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下,商家最终为书源免费维修了平板电脑,并为之前的推诿行为向书源道歉。这次经历让书源意识到,消费者在面对消费纠纷时,不能忍气吞声,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守护:物权的坚守
经过多年的努力,书源攒够了首付,在一个环境优美的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完过户手续,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书源满心欢喜,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可入住不久,书源就遇到了麻烦。楼上住户装修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导致书源家天花板出现裂缝,墙面也开始渗水。书源多次与楼上住户沟通,希望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但楼上住户不仅态度恶劣,还拒绝承担责任,称装修是自己的权利,书源无权干涉。
书源查阅《民法典》后得知,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书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房屋受损照片、维修评估报告等证据。
法院经审理,判决楼上住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修复书源家的房屋,并赔偿相应损失。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书源感慨万千,法律为她的物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让她能够安心生活。
波折:肖像权的维护
书源长相甜美,气质出众,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一家摄影工作室邀请拍摄宣传照。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照片仅用于工作室的宣传展示,使用期限为一年。
一年后,书源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广告中使用了自己的照片。书源联系化妆品公司,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化妆品公司却声称照片是从摄影工作室购买的,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书源又找到摄影工作室,工作室则表示合同己过期,有权处置照片。
书源陷入了困境,但她没有放弃。她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书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摄影工作室和化妆品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法庭上,书源出示了合同、广告截图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两被告的侵权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摄影工作室和化妆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照片,并向书源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次经历让书源深刻体会到,肖像权是人格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侵犯。
传承:继承权的纠葛
书源的奶奶是一位勤劳善良的老人,一生积攒了不少财产。奶奶非常疼爱书源,在临终前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留给书源。然而,奶奶去世后,书源的叔叔却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书源在奶奶立遗嘱时施加了影响,遗嘱无效。
书源深知遗嘱是奶奶的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书源的奶奶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因此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为了化解家庭矛盾,书源主动与叔叔沟通,向他解释法律规定,并出示了遗嘱的相关证明材料。但叔叔依旧固执己见,坚持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书源无奈之下,只能与叔叔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书源提供了奶奶立遗嘱时的视频、见证人的证言等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法院经审理,判决遗嘱有效,书源依法继承奶奶的遗产。虽然赢得了官司,但书源心里五味杂陈,她希望通过这次事件,让家人明白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书源在生活中经历的这些故事,是民法典民事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体现。每一次维权经历,都让书源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也让她更加坚定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日子里,书源将继续在生活中践行法治精神,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让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