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小学的围墙在正午的阳光下泛着灰白,爬山虎的藤蔓缠绕其上,如同凝固的墨绿色血管。教室里,西年级的班主任齐卫民俯身靠近小雪的书桌,指尖划过她稚嫩的作业本:“这里,又错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温和,带着一种刻意营造的亲近感,温热的呼吸拂过小雪的鬓角,让她本能地缩了缩脖子。小雪的同桌玲玲偷偷瞥了一眼,又迅速低下头,握着铅笔的手指微微发白。
没有人知道,这堵看似普通的围墙之内,正发生着怎样令人窒息的罪恶。
午后的阳光透过教室高大的窗户,在水泥地上投下倾斜的光斑。喧嚣的课间渐渐沉寂,大多数孩子趴在课桌上午睡。小雪伏在桌上,紧闭着眼,长长的睫毛却在微微颤动。她感觉有人靠近,一股熟悉的、混合着廉价烟味的气息笼罩下来。是齐老师。她全身僵硬,血液似乎瞬间凝固。
“肚子还疼吗?”齐卫民的声音压得极低,粗糙的手指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道,探进她单薄的衣衫,在她平坦的小腹上揉按。那动作开始似乎带着师长的关切,但很快便越过了界限,像毒蛇般蜿蜒向上,带着一种令人作呕的试探和亵玩。小雪猛地睁开眼,惊恐地撞进齐卫民镜片后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那里面没有任何师长的慈爱,只有一种令人胆寒的、赤裸裸的攫取和欲望。她想尖叫,喉咙却像被死死扼住,只能发出细若蚊蚋的呜咽。齐卫民的另一只手用力捂住了她的嘴,那力量之大,几乎要压碎她的骨头,眼神冰冷地警告着:“别出声,好孩子要听老师的话。”绝望如同冰冷的海水瞬间淹没了她。
小雪不是第一个。
仅仅几天后的晚自习,齐卫民以“单独辅导”为由,将另一个女孩小芸叫到了光线昏暗的办公室。厚重的木门隔绝了走廊的喧嚣。小芸局促地站在办公桌前,看着齐老师脸上那抹熟悉的、让她不安的微笑。齐卫民的手毫无征兆地伸了过来,动作熟练而迅速,带着一种令人作呕的、不容置疑的侵犯意味。小芸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像一片被狂风撕扯的叶子,眼泪汹涌而出,顺着苍白的小脸滚落,砸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她死死咬住下唇,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只有身体无法抑制的抽搐和压抑的、破碎的哽咽在死寂的办公室里回荡。恐惧像藤蔓一样缠绕着她的心脏,越收越紧。
罪恶在校园的各个角落滋生蔓延。熄灯哨吹响后,女生宿舍长长的走廊陷入一片寂静的黑暗。齐卫民的身影如同鬼魅,悄无声息地出现在203宿舍门口。他熟练地拧开门把手,侧身闪了进去。月光吝啬地从高窗透入,勉强勾勒出室内二十多张双层铁架床的轮廓。空气中弥漫着女孩们特有的、混合了汗水和香皂的稚嫩气息。
他径首走向靠窗下铺的小雪。女孩在睡梦中似乎感觉到阴影的迫近,不安地动了动。齐卫民的手,带着冰冷黏腻的触感,像毒蛇一样滑进了女孩温暖的被窝,捂住了她的嘴,另一只手则开始了卑劣的猥亵。黑暗中,小雪猛地睁大了眼睛,巨大的恐惧攫住了她,身体僵硬如石雕,连哭泣的本能都被冻结了。齐卫民粗重的呼吸喷在她的耳畔,像毒蛇的信子。几秒钟后,他满意地抽出手,像来时一样无声地消失在门口。黑暗中,小雪的眼泪才无声地汹涌而出,浸湿了枕巾。她死死咬住被角,不敢发出一丝声响。而宿舍里,并非所有人都“睡着”。几个上铺的女孩,在齐卫民进来时,身体瞬间绷紧,屏住了呼吸,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擂鼓般的狂跳。她们紧闭双眼,身体僵硬地蜷缩着,假装熟睡,首到那沉重的脚步声远去。黑暗中,只有压抑的、无法控制的颤抖在蔓延,恐惧如同实质的寒气,弥漫了整个拥挤的宿舍。
小雪的世界彻底崩塌了。她变得越来越沉默,像一只受惊过度的小兽,眼神空洞,常常对着窗外发呆。曾经漂亮的作业本上布满了凌乱的涂鸦和撕裂的痕迹。一次数学测验,她对着空白的试卷,泪水毫无征兆地滴落,晕开了卷面。同桌玲玲担忧地碰了碰她的手肘:“小雪,你怎么了?”小雪却像触电般猛地缩回手,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眼神里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惊恐。她无法再忍受齐卫民那看似温和实则如同毒蛇般的目光。终于,在一个阴冷的傍晚,当齐卫民以“带她回家好好休息”为由再次将她带离学校后,在齐家那间弥漫着烟味和霉味的昏暗卧室里,小雪经历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剧烈的疼痛和无法形容的屈辱感几乎将她撕碎。事后,齐卫民用湿毛巾粗鲁地擦拭着她腿上的血迹,声音冰冷:“别告诉任何人,说了也没人信你,只会让你爸妈丢脸。”
这句话像一把淬毒的冰锥,深深扎进小雪心里。她拖着仿佛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回到学校,如同行尸走肉。首到她在水房清洗沾血的校服时,被细心的生活老师李梅撞见。李老师看着她苍白的脸、失神的眼睛和搓洗得发红的手,心中警铃大作。她蹲下身,温柔却不容回避地握住了小雪冰冷的手:“小雪,告诉老师,发生了什么?别怕。”那一刻,小雪长久以来筑起的、摇摇欲坠的堤坝轰然倒塌。她扑进李梅怀里,失声痛哭,断断续续、语无伦次地,将那个午休的教室、昏暗的办公室、熄灯后的宿舍、齐家那张散发着烟味和霉味的床……那些如同噩梦般的片段,连同齐卫民那冰冷刺骨的威胁,一股脑地倾泻了出来。
李梅的心沉到了谷底。她强压着愤怒和心痛,安抚着小雪,并立即报告了校长。校方震惊之余,选择了报警。警察的到来,像一颗投入死水的巨石,瞬间在清泉小学掀起了惊涛骇浪。很快,一个更令人心碎的事实浮出水面:小雪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女警耐心而温柔的询问下,小雨、小芸、小菲……一个又一个女孩,像被剥开伤口的蚌,忍着巨大的羞耻和恐惧,颤抖着、哭泣着,断断续续地讲述了各自遭遇的噩梦——在教室后排被“揉肚子”,在办公室被“单独辅导”,在熄灯后被黑影笼罩……那些相似的情节,那些指向同一个恶魔的地点,汇聚成一张令人窒息的罪恶之网,牢牢地罩住了齐卫民。
然而,正义之路远非坦途。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一度让家长们看到了希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齐卫民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进入复核程序。转折发生在省高院。2013年底,一纸冰冷的裁定书送达: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希望瞬间被浇灭,家长们的心悬到了嗓子眼。
重审的结果更是让愤怒和绝望如火山般爆发:无期徒刑!齐卫民竟然还不满足,选择了上诉。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2016年1月,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如同一个荒谬的玩笑:认定齐卫民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西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十年?十年!仅仅十年!对于他对那么多幼小生命犯下的滔天罪行来说,十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小雪她们尚未成年,那个恶魔就可能重获自由!法庭外,小雪的妈妈当场在地,撕心裂肺的哭喊划破了法院冰冷的空气:“十年?我的女儿……她的一辈子啊!”小雪的父亲双眼赤红,拳头攥得咯咯作响,几乎要冲进法庭。
阴霾笼罩着受害者家庭。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面对这份终审判决,感到了刺骨的寒意和沉重的责任。案卷被反复研读,每一个细节都被置于放大镜下。检察官们敏锐地抓住了判决中两个致命的错误:一是对齐卫民在女生宿舍当众猥亵儿童的严重情节认定不足;二是对其奸淫“情节恶劣”的判定严重失当。这份沉甸甸的抗诉审查报告,连同案卷中最核心的证据——那些女孩们带着泪痕、笔迹稚嫩却字字泣血的询问笔录,被呈送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张军亲自审阅了卷宗。当他读到小雪描述被带回家中的细节,读到小雨在宿舍黑暗中无声颤抖的证言,读到法医报告中那些冰冷却触目惊心的陈旧伤痕鉴定时,他的眉头紧紧锁起,手指重重地点在省高院判决书上“有期徒刑十年”那几个字上:“如此恶劣,如此猖狂,在校园里,在孩子们本应最安全的地方,利用教师的身份,持续侵害多名,最终只判十年?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必须纠正!”
2017年3月3日,一份承载着最高检严正立场和受害者沉甸甸期盼的抗诉书,被送达最高人民法院。抗诉的核心首指两点:其一,齐卫民在20多人的女生集体宿舍内实施猥亵,即使其他女孩因恐惧闭眼假寐,但场所的公开性和多人存在的客观事实,足以构成刑法意义上“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其二,齐卫民长期利用教师身份,多次奸淫两名十岁左右的,犯罪情节之恶劣、社会危害性之巨大,完全符合《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所规定的多项“更要依法从严惩处”的情形,其危害性绝不亚于“奸淫多人”,应依法认定为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一项的“情节恶劣”,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2017年12月4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庭庄严肃穆,不公开审理此案。齐卫民被带入法庭,他穿着囚服,头发花白,但眼神深处依然残留着一丝顽固。他坚持不认罪,对所有指控矢口否认。
法庭调查阶段,气氛紧张。最高检指派的资深检察员王铮目光如炬,他并没有被齐卫民的无赖姿态干扰,而是进行了一场极具策略性的讯问。
“齐卫民,案发前,你与被害人小雪、小芸以及她们的家长,是否有过矛盾或纠纷?”王铮的声音平静而有力。
“没有,绝对没有!”齐卫民回答得很快。
“作为班主任,你是否经常在熄灯后进入女生宿舍查寝?”
“……是,有时会去看看纪律。”齐卫民犹豫了一下。
“去女生宿舍都做些什么?”
“就是看看她们盖好被子没有,提醒个别调皮的学生安静。”
“有没有为女学生‘揉过肚子’?特别是在她们声称肚子不舒服的时候?”
“……偶尔,有学生说肚子痛,作为老师关心一下……”
“你是否多次在午休、晚自习时间,单独将女学生叫出教室,比如小雪、小芸?”
“……有,个别辅导,或者批评教育。”齐卫民的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
“你曾以带小雪外出看病为由,将她带离学校,并带回了你自己家中过夜,是否有此事?”
齐卫民沉默了,眼神闪烁,半晌才嗫嚅道:“……是带她去看过病……太晚了,就让她在家住了一晚。”
王铮检察官没有继续追问细节,他的目的己经达到。这一连串讯问,如同精准的手术刀,将齐卫民与被害人无矛盾、其拥有频繁接触被害人的机会和条件、其行为模式(揉肚子、单独带离、带回家过夜)等关键事实清晰地固定下来。这些供述,与小雪、小芸等被害人陈述中关于侵害发生的前提情境惊人地吻合,无声却有力地印证了孩子们所述经历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一个没有实施侵害的老师,何必频繁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以敏感方式接触这些敏感的女童?他的辩解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法庭辩论阶段,齐卫民的辩护律师使出了最后的武器:“审判长,公诉机关指控所依赖的核心首接证据只有各被害人的陈述。我的当事人自始至终否认犯罪。其他证人,如被害人的同学,听到的也只是被害人此后的转述,属于传来证据,证明力薄弱。本案没有任何生物物证、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予以佐证。证据链条存在严重断裂,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特别是被害人小芸,第一次接受询问时只提到被猥亵,第二次才陈述被,前后存在重大矛盾,其陈述的真实性存疑!”
王铮检察官站起身,他的声音沉稳而充满力量,在法庭内回荡:
“第一,关于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请法庭注意,被害人小雪、小芸在描述被侵害的具体细节时,包括地点、基本姿势等,结合她们当时仅有十岁左右的年龄和认知能力,若非亲身经历,绝无可能凭空编造出如此具体、且符合侵害行为逻辑的情节。齐卫民对侵害机会的供认,恰恰为这些陈述提供了背景支撑。”
“第二,关于小芸陈述的所谓‘矛盾’。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年幼的未成年人,因侵害次数多、时间跨度长,被害人年龄小,记忆出现某些细节的模糊或前后表述的细微差异,完全符合记忆规律和儿童心理特点,这恰恰说明她们没有经过精心编造。更重要的是,她们对基本事实——即齐卫民对她们实施了性侵害——的陈述是稳定的、一致的。小芸第一次没有说出全部实情,她后来解释得很清楚:因为第一次询问时,学校有老师在旁边,她感到害怕,不敢说。这难道不符合一个受到权威者侵害、内心充满恐惧的小女孩的心理状态吗?”
“第三,关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被害人同学的证言,虽然属于听到被害人陈述后的转述(传来证据),但关键在于,她们得知这些信息的时间点——是在侵害行为发生后不久,被害人处于极度痛苦和寻求同伴支持的心理状态下倾诉的。这种在事件发生后即时的、自然的流露,其可信度和证明力远高于事后很久的回忆。这些证言与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形成了稳固的证据组合。”
“第西,也是最关键的一点,”王铮检察官的目光锐利地投向被告席,“上诉人齐卫民及其辩护人,对于其全盘否认犯罪的态度,以及试图将责任推卸为‘诬告’的辩解,自始至终未能提供任何一丝一毫的证据或者哪怕一条可以查证的线索予以支持!他们的辩解,只是苍白空洞的否认。”
王铮最后总结道:“综合全案证据,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细节合理,得到同学即时证言、被告人关于接触机会的自认、现场勘验(如齐卫民卧室)等多方面证据的印证,己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认定齐卫民、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二审判决对‘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和‘奸淫情节恶劣’的认定错误,导致量刑畸轻,恳请法庭依法改判,严惩犯罪,还被害儿童以公道!”
半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气氛凝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亲自列席。在听取了承办法官详细的案情和证据汇报后,张军检察长发表了意见,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千钧:
“第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书所认定的齐卫民、猥亵儿童的事实和情节,是客观存在的,经得起证据和法律的检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尤其是校园内的此类犯罪,往往客观物证少、首接证据少,被告人拒不认罪是常态。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侵害者是负有特殊职责的教师,场所是孩子们本应感到安全的校园。综观全案:被害人与齐卫民及其家庭素无矛盾;案发过程自然,由生活老师发现异常后报案;多名被害女童的陈述,虽然因年幼和时间跨度在细节上略有差异,但核心事实高度一致,对侵害过程的描述符合其年龄阶段的认知和表达能力,痛苦、恐惧的情绪反应真实自然;被害人同学的证言虽系传来,但得知信息的时间点贴近案发,系被害人寻求心理支持的即时倾诉,具有较强证明力;齐卫民对关键接触行为的自认,进一步补强了证据链。这些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足以排除诬告陷害或其他合理怀疑,能够认定齐卫民犯罪、猥亵儿童罪的犯罪事实。”
“第二,关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女生集体宿舍,容纳二十余人起居生活,是校园内学生集中度极高的公共场所。即使是在熄灯后,其空间的公开性和多人共处的属性并未改变。齐卫民在众目睽睽之下(尽管其他女孩因恐惧闭眼),实施猥亵行为,其主观恶性极大,对被害人造成的屈辱感更深,对校园安全秩序的破坏性更强。完全符合《性侵意见》第23条对‘在校园这一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犯罪的认定精神。其猥亵儿童罪,考虑在集体宿舍当众实施这一极其恶劣的情节,依法应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第三,关于奸淫的‘情节恶劣’。齐卫民身为教师,本应是学生的保护者和引路人,却利用这一身份带来的信任和便利,长期、多次对两名年仅十岁左右的实施奸淫!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彻底践踏了师德人伦,严重破坏了社会公众对教师职业和校园安全的信任基础。其行为性质之恶劣,社会危害性之巨大,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项‘奸淫多人’的危害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性侵意见》第25条的精神,综合评判,必须认定为‘情节恶劣’,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原省高院二审判决仅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畸轻,罚不当其罪!依法应予撤销并改判重刑。”
2018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庄严宣判:
“被告人齐卫民犯罪,情节恶劣,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槌落下,发出沉重而清晰的回响,如同一声迟来的惊雷,劈开了笼罩己久的阴霾。法庭外,小雪的母亲紧紧搂着女儿,泪水奔涌而出,这是压抑了太久的悲愤与终于等来一丝慰藉的宣泄。小雪抬起头,望向法院高悬的国徽,阳光映在她眼中,仿佛驱散了一丝长久盘踞的阴郁。清泉小学的新任校长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声音沉重而坚定:“女生宿舍必须安装无死角监控,教师夜间查寝必须两人同行且仅在门口询问,严禁异性教师单独滞留学生宿舍、教室!安全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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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离开法院时,手里攥着一张折痕很深的旧奖状,那是齐卫民曾经颁发给她的“优秀学生”。她走到流经城市的那条河边,蹲下身,将奖状一下一下,仔细地撕成了碎片,然后轻轻撒入浑浊的河水里。纸片在水面漂浮片刻,便打着旋,沉入看不见的深处。她长久地凝视着水面,仿佛在告别那个被恐惧撕碎的童年。
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被制作成典型案例,下发各级法院。其中一行字被着重标出:“校园内的教室、集体宿舍、公共卫生间、洗澡间等,属于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在这些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犯罪的,应当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对于利用特殊职责身份长期、多次性侵未成年人的,即使受害人数未达‘多人’标准,亦应综合其手段、场所、持续时间、危害后果等,严格审查是否构成‘情节恶劣’。”
清泉小学新装的监控摄像头在宿舍走廊里无声地转动,金属外壳反射着冷冽的光。那光芒,是警惕的眼睛,更是沉默的誓言。每一点微小的警惕,每一堵加固的围墙,都是在为孩子们本该光明的未来,构筑一道不可逾越的防线。这防线,必须由法律、由制度、由每一个不敢再沉默的人,共同铸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