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之,在言耆老的寿宴上,我们可都瞧见啦,你俩手牵手很亲密哦……”
“难道你们没发现吗?少帅看谁都冷得掉冰,唯独看念之的眼神不一样……啧啧啧……”
“你们好多久啦?另觅新欢了也不告诉我们,还是不是最要好的手帕之交了?”
“不过,念之,真有你的,活阎王可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他刚回江城那会儿,有多少名媛淑女见他模样俊美、又位高权重,主动贴上去,都被他冷拒了。”
“对呀,听说就连那个电影明星柳碧君自荐枕席,都让他给丢出了门。”
听着小姐妹们你一言,她一语,沈念之笑而不答。
突然,一个带着嗤笑的女音插进话来:
“你们别只顾着拍马屁,也不想想,今日的新郎官可不仅仅是心狠手辣的活阎王,更是克亲克妻的天煞孤星。现在江城可都传遍了,他之前还克死过两任未婚妻呢。”
宋娇斜挑着眉,一脸的幸灾乐祸。
一时间,屋子里安静无声。
其实诸如此类的谣言最近在江城传得沸沸扬扬,现场众人多多少少也都听说过一些,
但这些谣言事关活阎王,大家都只敢在背地里偷偷地说,沈念之即将成为少帅夫人,谁敢当着她的面说,不要命啦;
再者,今日是沈念之的大喜之日,作为闺蜜,大家也不好意思触她的霉头。
只听宋娇假惺惺的语气继续道:“表姐,我真的很担心你,万一你嫁过去后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岂不是让姨母姨父白发人送黑……”
“宋娇,说话也得分个场合!”坐在沈念之身旁的谭颖听不过去,厉声喝止。
“我只是好心提醒表姐而己。”宋娇犟嘴。
谭颖正欲再开口责备,沈念之拉住了她。
对付一个宋娇而己,还不至于让阿姐帮忙。
沈念之笑着看向宋娇:“我的事儿就不劳表妹操心了,听说不将嫁进督军府做陆珩的宋姨太,恭喜恭喜,只可惜做姨太太的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表姐我真替你可惜呢。”
她的话明显说到了宋娇的痛处,看着她被怼到无言以对的恼怒与无奈,其余众人跟着嘲讽起来:
“宋娇,我看你是嫉妒念之比你嫁得好吧。”
“就是,听说你辛辛苦苦爬上陆珩的床,结果人家翻脸不认账,最后还是沈军座沈夫人出面求陆家,你才有个姨太太当。”
说起来,宋娇能嫁给陆珩做姨太太,全靠了沈全勇白霜夫妇的斡旋,
但在宋娇看来,她原本可以做督军府的少奶奶,就因沈念之不愿嫁进言家,害她只落得个姨太太的名分,所以她恨。
而且,她未来的夫君才是督军府的正统嫡子,凭什么众人只围着沈念之说好听话,全然无视她的存在,她心中的嫉恨之火越烧越旺。
“别得意,等我表姐被克死,你们就知道该巴结谁!”她咬着牙说完,甩门而去。
……
整个江城,似乎有十几年没有那么热闹了。
督军府派了流水一般的汽车来迎亲,浩浩荡荡驶满江城的通城马路,无数的警卫士兵为接亲队伍保驾护航。
陆皓霆迎亲,无人敢拦门闹婚,他只需在堂外等候新妇出阁。
而闺阁内的沈念之听闻外头丫鬟们高喊了一句:“新郎到,恭喜小姐嫁得良人。”
娘亲便抹着眼泪,为她盖上了红盖头。
不多时,陆皓霆的视线中便出现了一抹靓丽的红色,那抹红色潋滟得仿佛将世间所有的璀璨都集于她一身,
然而美好的东西,往往都不真实,如镜中花,如水中月,如手中的一把流沙……
首到汽车行驶了一段距离,沈念之才悄悄掀起盖头瞧,初冬暖融融的阳光透过车窗洒在她火红的嫁衣上。
她的嫁衣很美,珠光华美,金线秀丽,层层绽放的裙裾葳蕤垂地,与她梦中嫁陆珩时所穿的嫁衣相差无几,
但她相信,自己接下来的人生绝不会如梦中那般凄惨,她不仅要活着走到这本小说的结局,更要活得风风光光。
“新妇入门,吉祥福到。”
到了督军府,她被喜婆搀扶着下了车,
只听男人低低道了一句:“跟着我”,手中便被塞进了一段红绸。
陆皓霆从方才便留意上了她的这双手,也难怪,沈念之肤色本就瓷白,此时被殷红的嫁衣衬得愈发的白皙如玉,也格外的遐想。
“跨火盆,红红火火。”
跨过火盆,沈念之由那根红绸牵引着,越过一条长长的红毯,来到宴会厅门前。
督军府的宴会厅很大,足有千平,头顶是红红的灯笼,脚下是红红的绒毯,两旁是观礼的宾客们。
“放马鞍,福禄平安。”
“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同心同德,宜室宜家。”
“新妇跨鞍,福禄平安。”
“良缘夙缔,佳偶天成。”
“拦灾驱吉,吉祥止止。”
“……”
经历了一套繁复的流程,终于到了拜天地的环节。
然而也就在此时,一阵极致的疼痛突然从胸口传来,继而一股甜腥涌出喉咙,沈念之身子一软,仰头栽了下去,幸而身旁的男人及时将她揽进怀里。
红盖头飘落在地,她嘴角鲜红的血泽映入眸底,陆皓霆的心突的绞痛了一下。
他想起了未曾谋面的母亲,想起了从小就抛弃他的家族,以及当年小小年纪的沈念之……
或许这就是他的命,不应该有所期待,也不值得世间的美好为他而停留。
陆皓霆就这样抱着沈念之,僵僵地站在那儿,
而原本端坐在堂前,准备接受新人跪拜的陆赫章夫妇见状,连忙上前查看沈念之的状况,见她昏迷不醒,疾呼:
“快去请大夫!快!!”
与此同时,大婚之日,新娘突然吐血晕厥,现场宾客们的祝福声瞬间变成了窃窃私语声,
“沈大小姐怎么了这是?之前没听说她身子不适呀?”
“依我看呐,就是被天煞孤星克的。”
“我也觉得,活阎王之前就克死过两任未婚妻。”
“沈大小姐还不如嫁给陆少爷呢,起码能保住一条命。”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身着灰色长衫的老者,只见他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下颌蓄着山羊胡。
“这不是刘半仙吗?他怎么会在这儿?”宾客中,有人向周围打听。
“这你都不知道,之前陆老夫人中邪,是刘半仙给驱的邪,自此他便成了督军府的红人,就连陆督军有什么重大决策,都会请刘半仙先卜上一卦。”